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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理暂付款及应收款的通知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5-07

各相关老师:

     接学校计财处通知,近期将清理至2011年底未核销的暂付款及应收款,请各相关老师前往财务办理相关手续,如确实暂时无法冲销,须填写“暂付款未及时冲销说明表”(表格到院办领取),说明暂付款的去向、用途及目前不能办理的理由,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;对多年无法收回的坏帐,须在表中作出说明,讲明原因,申请作坏帐处理。

      时间安排:5月16日前个人前往计财处办理正常的核销手续,申请延期核销及作坏帐处理的,也须在16日前提交申请至院办公室。

     对不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,计财处将从5月19日起限制其办理财务借款及报销事宜,请相关人员抓紧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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